文 |老涵
編輯 |老涵
安陽的大型皮革面板遺跡證明,最早的商代人體盔甲顯然是兩件式皮衣,雖然古代的骨骼表明箭和刺穿武器可以穿透并繞過它,但它本應提供一定的保護,以防被掠襲。
商代鎧甲似乎有時也有部分裝飾,而不是分層,用很小的青銅片。
然而,盡管看起來肩部最終可能采用了額外的皮革,但直到周初,人們才證明有了重大的改進。
當時開始采用層狀結構技術,將小皮革面板與下擺繩連接在一起,從而制造出更靈活的緊身胸衣。
此后,金屬板被取代只是時間問題,最終形成了許多著名的秦墓人物身甲。
雖然還沒有發現任何例子,但用交織的軟木質材料、皮革甚至皮條制成的盾牌肯定早于商代,并將在未來三千年繼續被農民部隊和偏遠地區使用。
商代的變體顯然有兩種尺寸,一種是為限制在地面上的步兵戰士設計的中型版本。另一種是更大的版本,除了為戰車戰士設計的盾牌外,其他版本仍然未經測試。
這些盾牌旨在阻擋來犯的箭,并打擊整個身體,甚至可能覆蓋并肩作戰的同胞。
制造這些盾牌所用的材料似乎再次包括薄木板、交錯的竹子或其他蘆葦狀材料、皮革,以及一層或兩層纖維質的皮革覆蓋物。
所有這些材料都被拉伸并固定在一個簡單的框架上,框架由約三厘米的木桿組成。
從保存在神諭人物中的描述和一具用匕首斧頭和盾牌埋葬的尸體來看,很明顯,中等大小的單手盾牌握在左手,與匕首斧頭或短槍一起使用在右手。
M1003號墓中存放的盾牌有點混亂,根據M1004號墓的遺跡進行了著名的重建,這些盾牌留下的印象表明,它們略呈長方形,大致尺寸為70×80厘米(27. 5×31.5英寸),約為半人高。
因此略短于當時的匕首斧頭和單手長矛。它們由中心的垂直手柄握持,并有一個略微向外的弓,這應該可以提高打擊偏轉的動態性,同時便于戰士抓握。
壓實土壤中的痕跡進一步表明,皮革版本有時也裝飾有陶氏圖案,這些圖案類似于後來描述和發現的生動的紅色、黃色、白色和黑色,甚至是老虎或龍。
貴族和高級官員顯然貼上了小的補充青銅板,如果有斑點,肯定會增加盾牌的穿透阻力,盡管它們可能主要用作裝飾。
步兵盾牌的一個奇怪的變體叫做「匕首盾牌」,甚至在頂部垂直安裝匕首斧刃,但除了在敵人的視野中作為一種刺拳干擾外,很難想象其可能的用途。
新石器時代也出現了頭盔,可能是由藤條交錯而成,但也可能是皮革制成的。
一個鮮為人知的傳奇故事恰當地將頭盔的發明歸因于齊豫,盡管齊豫的侵略行為本應促使其他人制造頭盔,作為對抗其創新武器的防御措施。
無論這些古老的變體采取何種形式,都沒有證據幸存下來,第一個已知的金屬頭盔出現在商代。
筆者認為:與已發現的大量武器和商代愿意使用青銅制作大型禮器相比,這些武器仍然少得驚人,只有一個大型集合體被發現,少數存放在分散的高級墓葬中的武器儲藏庫中。
雖然可以區分幾種不同的頭盔,但商代頭盔的設計基本上是為了保護頭骨不受前額向上的影響,但也可以向下延伸到正常情況下,但并非總是包括耳朵和頸部后部。
考慮到一些大的岳和盾牌裝飾是用凸出的眼孔模制的,令人驚訝的是,它們沒有提供任何綜合的面部防御手段,這一缺陷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用青銅面具彌補。
它們由青銅鑄造而成,重量為2至3千克(重4.5至6.5磅),平均高度約為22或23厘米。
它們顯然帶有一個內部的頭部包裹物或中間襯墊,其設計目的是緩沖打擊的影響,保護頭骨免受因內部粗糙而造成的創傷。
相比之下,這些頭盔的外部都是光滑、拋光、對稱的設計,有點令人吃驚。
這些設計的特點是風格化的突起和突起,不僅增強了戰士嚇人的面容,還加強了頭盔的結構,增加了頭骨和擊擊之間的距離。
在中國,到公元前27000年,弓和箭的使用顯然至少有限,這比我們開始研究的新石器時代文明出現早了兩千多年。
此后,古代遺址中含有越來越多的石箭頭和骨箭頭,這與它們在狩獵中的日益增長的影響相吻合。
然而,當農業在公元前6500年至5000年之間興起并開始繁榮時,其他工具似乎變得更為重要,盡管箭頭的數量并未減少。
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00年的木制箭也被復原了,這是對原始箭的虛擬回歸,這些原始箭是通過削尖,然后對箭桿尖端進行熱處理使其硬化而制成的。
早期的箭可能是多用途的,但部族沖突和部落戰爭的出現刺激了專門為軍事目的設計的頭部的發展。
這些變體逐漸變得相等,然后在數量上超過了所有其他設計,促使多種樣式和多種尺寸的頭部特征進一步演變,值得一本冗長的專著,而不是這里可能的粗略檢查。
銅的發現以及隨之而來的冶金技術的進步,使商代得以大量生產青銅箭頭。
盡管如此,直到西周晚期,盡管在多腔模具中進行了高效鑄造,但它們并沒有完全取代費力制作的石頭和骨頭點。
最早的中國弓必須是簡單、最低有效的武器,它是通過從具有必要的強度和靈活性的樹種中改編現成的樹苗而制造的。
然而,傳說稱,黃帝或弓箭手羿發明了弓,羿擊落了十個太陽中的九個,然后炙烤了地球。
然而,《易經》認為堯舜禹創造了第一把弓,但《山海經》聲稱黃帝的兩位大臣惠和牟義實際上負有責任,前者制造了第一把箭,后者制造了箭。
與西方傳說中的騎士用神劍屠龍,用斧頭降魔不同,中國似乎從一開始就重視弓的準確性、威力,以及在令人敬畏的力量展示中摧毀遠處敵人的能力。
毫不奇怪,當首次在商代甲骨文和考古發現中發現弓箭時,弓箭是統治氏族和武士貴族的武器。
在中世紀的歐洲,劍成為了一種高度浪漫化的近戰武器,而弓因其卑鄙的匿名殺人能力而受到譴責,弓箭手因遠距離作戰而受到謾罵。
與此相反,射箭和射箭在中國以及韓國和日本一直備受推崇。周武王甚至象征性地用三支箭射死了已經死去的暴君辛皇帝,然后用黃色斧頭將其斬首。
後來對古代的理想化設想是,新石器時代晚期和商代領導人之所以選擇他們的軍官,主要是因為他們擅長對戰場和狩獵至關重要的軍事技能,在敵對勢力和未馴服的環境中生存至關重要的能力。
盡管這些軍官隨后可能被委以行政責任,但他們主要是戰士,他們揮舞弓而不是電擊武器的「美德」使他們與眾不同。
這種做法顯然在西周早期仍在繼續,正式的射箭比賽旨在展示技藝和性格,參加比賽的各種貴族根據其下屬的表現受到懲罰或獎勵。
盡管這些說法不需要詳細接受,但通過他們的軍事能力,後來被理解為他們的「性格」選擇男人的基本動力似乎是古代實踐中的一個核心要素。
關于射箭儀式的李池章節指出:
在古代,天子選擇了封建領主、權貴,他們是偉大的軍官,而軍官則是從他們的射箭技能中選擇的。射箭是男性特有的職業,此外還有儀式和音樂的點綴。
因此,在能夠最完整地說明儀式和音樂的事物中,頻繁的表演有助于建立美德和良好的行為,沒有什麼比射箭更重要的了;因此古代的國王非常重視它。
筆者認為:當代的青銅銘文證明,從西周開始,主要的射箭比賽都是在帝王的主持下進行的,這意味著,由于周采納了許多商代習俗,這可能是商代的普遍做法。
例如,《曹伯貴》記載,曹國公在這樣一場比賽中連續十次擊中趙王的目標,從而獲得了趙王為成功一擊而分配的全部十枚金幣。
除了即興比賽之外,在西周和商朝期間還經常舉行四場正式的射箭比賽。
(矛盾的是,盡管永久性軍隊的發展和對弓箭手的需求不斷增加,但它們會變得不那麼頻繁。)此外,盡管幾乎可以肯定,隨著幾個世紀的流逝和儒家思想的日益普及,它們的起源是狩獵和純軍事競賽,在這些競賽中,軍事力量占主導地位。
這些比賽將逐漸演變成一種令人窒息的、缺乏武術精神的正式運動。
公元前六世紀末,孔子認為射箭是修身養性的六大藝術之一,弓箭通常被授予特殊的榮譽標志,特別是軍事功績。
據報道,商朝末年,文王被任命為西王,他被用弓、箭和斧頭供奉,許多西周青銅銘文記載了向不同的人授予一把弓,通常是高度裝飾的,并伴隨著一百支箭。
這種做法一直延續到春秋時期,一個曹川的參賽作品講述了一把紅弓加上100支箭和一把黑弓加上1000支箭。
另一個記錄是,國王授予了一把紅弓,以表彰他的軍事成就。與人們認為這些胡蝶結可能是脆弱和短暫的印象相反,它們被珍藏、保存,并經常作為珍貴的紀念物品在家庭中傳播。
因此,曹川注意到,魯國的大弓在幾代人之前曾被授予軍事成就,但在前一年被盜。
從西周開始,射箭在日常生活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包括鄉村射箭儀式,這將在《中國早期戰爭》中詳細討論。
為了給他的潛在妻子留下男人味的印象,春秋時代的一位求婚者只射出了兩支箭,左右各一支。
在另一次事件中,一位貴族收到了一把弓作為禮物,并尋求舉行私人討論的借口,他到外面去試了試,這表明這些弓不是用來閑置展覽的,實際上每個級別的人都能熟練使用。
由于缺乏可靠的證據來重建商周和西周時期使用的弓,因此必須借助于《左傳》等作品中保存的一些非歷史性的描述來推斷弓的可能威力、弓箭手的能力以及射箭在戰斗中的一般影響。
然而,首先可以注意到最近出現的一個尖銳的爭論,即箭頭在一定距離上是否有效,特別是在其射程范圍附近,其中下降角可能為45度或更大。
有人有力地斷言,由于這些陡峭的入射角會產生掠射而非垂直的打擊,因此箭將缺乏刺穿更不用說穿透西方中世紀時期使用的盔甲所需的沖動。
參考文獻:
顏文明. 「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聚落:最新發現和研究
《經濟與環境評估》第3期,第1-2期(2002年):第283-331頁。
《中國科學與文明》第5卷第6頁(李約瑟,系列創始人)。 英國劍橋: 劍橋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