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指紋識別已經成為了我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工具,像手機解鎖,考試驗證等等場景,指紋識別技術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不過要說指紋最大的用處在哪里?那絕對是在打擊違法犯罪這一方面。這些指紋識別的運用,都是要以現代科學技術為基礎的,那麼在古代不具備這種條件的情況下,為什麼也總會讓犯人按手印畫押呢?
或許我們都低估了古人的智慧,早在千年之前,古人就掌握了指紋的奧秘,實在太聰明了。
在我國的半坡遺址中,曾發現過不少制作于六千年前的陶器,其中一些還帶有明顯的指紋。這些指紋或許是在陶器制造過程中意外遺留下來的,但也有很大的可能是人們有意留下的,專門用來作為標志或樣式。
除此之外,秦朝時期的竹簡文書,常用黏土和泥印作為封口,而在這些封口處,也可以看到清晰的指紋。
這些指紋是人們專門按上去的,目的是為了做鑒定,如果有人偷偷地將文書打開,那麼泥土上一定會留下他的指紋,這樣一來,就能提高竹簡文書的保密性。
而在簽訂契約之上,指紋也發揮著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因為古代的教育水平低下,很多百姓甚至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會寫。
所以當涉及到田契、地契等必須簽署的文件時,古人往往會按上自己的指紋,這樣就可以保證交易的雙方都是真實的身份。
從這些指紋的運用中就可以知道,早幾千年前,人們就已經明白了,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紋路和形狀的指紋。自秦朝開始,通過指紋識別人的身份,便逐漸開始成為了人們的習慣。
據史書記載,我國在宋朝時期,就已經正式確定指紋為公堂之上的物證了。
當時有一位名叫龍聿的有錢人,利用計謀與周整對賭,并且賭贏了,于是龍聿便讓周整將家中的田產全部換算成銀子,然后給他抵債。
要說這個龍聿,也確實是個小人,他所用的法子,就是在一張有周整之母手印的空白紙上,寫下了自己想要的周家資產,并在落款處蓋上了自己的指紋。
周母知道后,便將龍聿告上了官府,縣令得知此事的來龍去脈后,仔細對比了這張字據上的指紋,發現龍聿的指紋,的確比周母的指紋看起來清晰很多。
因此他斷定這是這張字據上的白紙黑字,都是龍聿偽造的,于是命令龍聿將貪到的錢財,全部歸還給周氏母子。
這份記錄足以證明,在那個時代,采用指紋來處理刑事案件,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很多犯人在犯了事情之后,還會被要求簽字畫押,來表示對官府判決的服從。
很多人看到這里可能會疑惑,即便是古人已經掌握了指紋的運用,但沒有技術條件的加持,很難保證不會有人拒不承認做過的一切。其實,這一點在古代發生的可能性比較小。
因為按手印的時候,一般都會請到一到兩位德高望重的長輩來見證,這些長輩在民眾中名聲很好,是絕對不會撒謊的那一類人。
所以即便是按手印的人矢口否認,但只要有見證人在,見證人口中的話就是事情的真相。
并且古人信奉鬼神之說,按手印就相當于發誓了,如果違背了誓言,就很有可能會遭到誓言的反噬,受到上天的懲罰。
所以古人對于按手印這件事情,極為看重,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會不承認的。
看了古人對指紋的運用,真的會不由自主地贊嘆他們的智慧,畢竟從古至今違法犯罪的事情一直都有,要不是古人掌握了指紋的奧秘,恐怕還有很多壞人都會逍遙法外。
隨著時代的發展,現代的指紋識別技術,已經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可與此同時,犯罪分子的手法也變得更加出神入化,很多時候在案發現場,警察們很難再找到指紋,這就給警察的行動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對于這種情況,只能將其寄托在更高層次的指紋技術上,對此,只能說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還任重道遠啊。